〔2004〕第63期
重庆市卫生局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理顺行政秩序,切实依法做好卫生行政许可工作,2003年12月至2004年6月,我局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3]83号)要求,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成立了以李祥龙局长任组长的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确定了具体承办机构和人员。并下发了《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渝卫法监[2004]33号),指导全市卫生系统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开展,确保了行政许可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顺利进行
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及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把好了行政许可人员的准入关,提高了全体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2003年12月9-12日,重点组织各区县卫生局选派的80名卫生监督人员进行了培训;2004年2-4月,分三批开展了《行政许可法》师资力量培训;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将《行政许可法》作为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的内容,于2004年5月10-12日,对我局12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2004年6月4日、6月10日,分别邀请市党校的教授对全局公务员开展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
重点做好了行政审批项目、行政许可依据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分阶段按步骤地分别对《重庆市中医管理条例》等7个地方性卫生法规、《重庆市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等6个地方性卫生规章以及我局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我局制定的31个规范性文件,比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行了自查、审核、报审和再审等阶段的清理,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没有依据的11项行政许可项目,按规定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