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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科医学培训临床、社区实训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重庆市全科医学教育中心、各全科医学教育临床、社区培训基地:
渝卫〔2008〕18号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科医学培训临床、社区实训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重庆市全科医学教育中心、各全科医学教育临床、社区培训基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人事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社区卫生人才培养工作,我局组织制订了《全科医学培训临床/社区实训的管理办法(试行)》,以指导社区卫生人员培训临床实训工作的开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