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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至7月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
重庆市卫生局
2008年8月5日
一、2008年1至7月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概况
2008年1月1日—7月31日,我市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24起,共发病3925例,死亡2例。与2007年同期相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上升25起(2007年99起),发病数下降228例(2007年4153例),死亡增加1例(2007年1例),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于正常波动范围。
124起事件中,一般事件122起,占98.4%,较大事件2起,占1.6%。较大事件分别是万盛区两河口春华饭庄周某某生日宴食物中毒事件 和秀山县清溪镇长岗村氨中毒事件 ,两起事件分别发病168例和16例,无死亡。
124起事件中,传染病疫情112起,占90.3%,食物中毒事件5起,占4.1%,职业中毒事件1起,占0.8%,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6起,占4.8%。112起传染病疫情中有甲类传染病疫情1起,占0.9%,乙类传染病疫情8起,占7.1%,丙类传染病疫情80起,占71.4%,其他类传染病疫情23起,占20.6%。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件分布特征
(一)时间分布
5月份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最多,共报告44起,以风疹、水痘、流腮等呼吸道传染病为主。这与前两年的情况有所不同,2006年—2007年,上半年突发事件发生的高峰均出现在4月份,今年高峰在5月份。5月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数呈明显下降趋势。由于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大多数发生在学校,7月份正置暑假来临,所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明显减少。
(二)学校类事件
124起事件中,有110起发生在学校,占88.7%。其中又以乡小学发生最多,共69起,占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62.7%(69/110)。110起事件中,有104起事件是传染病疫情,占94.5%。因此学校的传染病疫情防制工作应是我市传染病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其中又以卫生条件相对较差、学生卫生意识相对薄弱的乡小学为重中之重。
三、事件分析及对策
(一)从事件类型来看,今年1月—7月,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丙类传染病为主,占64.5%(80/124),其次是其他类传染病,如水痘等,共占18.5%(23/124),这与前两年的情况相同,故事件类型保持稳定,无明显变化。
(二)从时间分布上来看,今年事件的发生高峰后移到了5月份,并以5月上旬的事件数较前两年有较多增加(丙类传染病较2006年5月上旬和2007年5月上旬分别增加了11起和8起),中下旬事件数与前两年基本持平,事件的发生时间在5.12四川地震之前,与地震无关。(三)目前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形势与以往基本相同,学校等人群集中的场所仍是我市今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和处置的重点。
(三)做好奥运会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健全卫生应急反应队伍和工作机制。市卫生局、各区县卫生局和各重点医疗卫生单位均为保障奥运期间公共卫生安全建立了卫生应急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最快的速度开展卫生应急工作。
2.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疾病监测,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要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的第一时间内进行核实。一旦核实情况,在按照国家信息报告系统及时报告的同时,向政府及时报告信息,提供应急处理措施建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使公众及时了解准确、客观、全面的信息。
4.对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卫生部门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履行好卫生应急处理职能的同时,加强部门、地区这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沟通协调机制,保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控制事态。
5.加强卫生应急法律法规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公共宣传,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