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会发展局,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为促进我市广大卫生技术人员了解和掌握医学科研基本方法,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科研业务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我局拟委托重庆市卫生信息中心组织开展医学科研方法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学习形式
(一)统一办班:由重庆市卫生信息中心统一举办培训班。参加人员为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医疗卫生单位,局属医疗卫生单位有关人员。
(二)划区域办班:为方便基层卫生单位和边远地区卫生单位人员参加培训,有办班意向的各区县(自治县)可按区域组织培训,具体事项请与重庆市卫生信息中心联系。
(三)自学考试:《重庆医学》将设立继教园地栏目,该栏目刊登与培训班同样内容的学习资料,供学员自学。
二、有关事项
该培训工作纳入我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培训或自学考试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