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医〔2008〕30号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贯彻落实
《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重庆市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继承工作的顺利有序地进行,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带教任务,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实施方案》(国中医药发〔2008〕7号),我局特制定《重庆市第四批全国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重庆市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细则.doc